关于做好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规定,现就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学习,明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具体要求,将其作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科学、合理的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二、各县(区)安监局应当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广泛征求本单位内设机构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初步拟订监督检查计划后,于2月1日前抄报市安监局征求意见。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完成经本单位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应及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于3月底前报市安监局备案。
三、各县(区)安监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受委托(具有行政处罚等权限)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备案手续
联系人: 李旭 电话(传真):0934-8237039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2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