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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石化甘肃庆阳石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6 浏览次数: 【字体: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中国石化甘肃庆阳石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庆市安监发〔2017〕48号

中国石化甘肃庆阳石油分公司:

  按照《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市安监局对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卫生进行一次执法检查,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10日至4月12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抽)查,随机抽查你公司3个加油站等形式进行

  三、主要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情况;

  (二)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五)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三类人员”持证的情况;

  (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八)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九)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十一)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治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设施设备应按相关规范标准配备使用情况;

  (十五)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十六)组织日常安全检查情况;

  (十七)应急管理的情况;

  (十八)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检查组成员

  组 长:李文武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 员:鱼国波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常 军 市安监局职健科副科长

      马春健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监察二科副科长

      姜圆媛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科员

      李兴平 环县安监局职健股科员

   孙好谦 庆城县执法大队科员

 袁才道 中油庆阳石化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副主任、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化工类专家

  联系人:姜圆媛 电话:15101900216

  五、工作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内容准备汇报材料和有关资料,以备检查组查阅,确保检查顺利进行。

  (二)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轻车简从,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监督。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46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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