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做好“十二五”期间庆阳市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依照国家和甘肃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结合庆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
(一)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情况
“十一五”期间,庆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发展作为重要理念纳入庆阳市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把加强安全生产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保障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安全生产地方规章体系、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等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进一步提升;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危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庆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提前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一是各安全生产相对控制指标下降。与2005年相比,2010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68.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50.7%.二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与2005年相比,2010年发生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0.7%和15.22%。三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与2005年相比,2010年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5.7%;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8%;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均有大幅度的下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做好下一个五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市安全生产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是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风险很大,特别是道路交通。目前,我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经营规模总量较大,曾经有事故发生,同时也存在违章操作和工艺设备缺陷等不安全因素,给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二是已发生的事故总量依然较大。近五年,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420多起,死亡123多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年发生380多起,死亡120多人,约占各类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91%、97%;工矿商贸企业平均每年发生事故2多起,死亡2多人,约占各类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0.38%、1.79%;火灾(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事故多发。二是农民工和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是事故的主要受害群体。三是职业危害严重。目前,全市有400多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物质的职工高达6000人以上。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造成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发展意识。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认识,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忽视安全发展,未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发展和企业总体发展规划。“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在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还没有成为自觉行动。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总体比较薄弱。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欠账严重,尤其是中小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全市重大危险源数量多、分布广,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动态监控管理体系,一些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彻底有效治理。
三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较大,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甚至有些企业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政府的综合管理和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体制尚不完善,有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在安全生产上投入的精力不够。
四是安全生产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部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弱化,存在组织不健全、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缺乏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导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部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尚不完善,未能形成较强的合力。
五是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够健全。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制度体系尚不完善;信息化水平较低,尚未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力量仍薄弱,基础设施落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培训方式和手段较落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健全,救援队伍和装备不能满足需要,应急管理意识较淡薄,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较差。
(四)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期间是深入贯彻全省“中心带动两翼齐飞”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的重要时期,也是庆阳市实现建设大型能源化工基地目标的关键时期。在此背景下,庆阳市的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的整体推进,安全生产的保障基础发生了根本变化,为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和推动力。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共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能够与区域发展同步推进,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为事故防范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三是“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制度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民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
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的快速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与安全生产的矛盾依然突出。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在石油化工、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领域,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二是职业危害范围扩大。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危害风险和职业病不断出现,防治工作面临新的课题。三是安全风险加大。作为全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我市各相关产业快速发展,也给安全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四是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数量的大幅增多,安全生产监管对象不断增多,要求安全生产监管及其保障能力与之同步快速发展。另外,社会公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状况日益关注,对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的要求更高,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要求更高。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全省“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增进”发展战略机遇,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以遏制较大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两个《责任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等方面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坚持依法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紧紧抓住重点行业领域,施以更加严格严厉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载体和平台,着力构建城市安全发展保障体系,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实现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稳步下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安全监管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地方制度体系、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防范。初步构建与区域安全发展相适应的法制体制与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把庆阳建设成为全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提前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性好转。
到“十二五”末期,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基本稳定“十一五”末期水平并略有下降;全市亿元GDP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6%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10%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不高于“十二五”末期全省平均数,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4.0以内。全市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处于全省前列。
(三)分类指标
到2015年,重点行业(领域)目标: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数以下。
金属非金属矿山:死亡人数控制在全省平均数以下。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死亡人数控制在全省平均数以下。
建筑施工:死亡人数控制在全省平均数以下。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0.38以下。
火灾(消防):10万人口(按常住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07以内。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25%以上(年均下降5.6%)。
农业机械:死亡人数控制在全省平均数以下。
铁路交通(含路外):死亡人数控制在全省平均数以下。
职业危害:工矿商贸10万人从业人员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4.0以内。
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民航飞行等,根据其行业特点,年度按零死亡控制。
三、主要任务
(一)防范煤矿和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
1.煤矿。扎实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实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可保尽保、抽采平衡”,2015年瓦斯抽采率达到40%以上。严格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防范水灾事故发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电缆、皮带、电气等火灾隐患。建立完善井下职工自动考勤、井下人员定位、瓦斯监测监控、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七大系统”。强力推行壁式采煤法,禁绝巷道式、口袋式等非正规采煤法。强化矿井顶板管理,强力推行液压单体支柱、支架和锚喷等支护方式。加强在建矿井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矿井建设、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推进机械化作业,2015年大、中、小型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98%、90%、50%以上。开展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2015年达到100%。
2.道路交通。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监督、技术保障、应急救援、信息网络和培训体系。建立全市道路交通“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多方联动”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三同时”规定,完善新(改、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评审与工程竣工后安全设施验收制度。加强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的集中整治,落实防范措施。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志线、防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建设。推广运用GPS和地面测控网定位技术,2015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全部安装行车记录仪。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体制,形成覆盖各区域、各部门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道路交通是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强乡级道路交通监管机构建设,构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地区交通管理,推进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一体化”。
(二)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金属非金属矿山。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准入门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促进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和建设行为。加快地压、水害、采空区、高陡边坡、热害和有害气体等监测监控平台建设,提高预防事故能力。加强日常检测检验,有效防止透水、中毒窒息、冒顶片帮和跑车坠罐等事故发生。建立完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设施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推广应用防水超前钻探、机械通风、HAN阻隔防爆以及防静电危害、高压油气井喷防止等实用技术。积极推广机械化装药、帷幕注浆、非电起爆、干式排尾和高硫气田安全开发关键技术。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2015年企业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
2、建筑。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工程招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节点的监督管理。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机制。建立建筑企业“黑名单”制度,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建筑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整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加强对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建立技术工人等级培训考核体系,提高安全技能。
3.铁路交通。实施严格的铁路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集中整治行车设备安全隐患,强化现场作业控制,深化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铁路道口安全专项整治,推行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加强对无人看守平交道口的安全保障。建设铁路行车安全综合监控和安全保障体系。实施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健全铁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4、消防(火灾)。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队伍标准化建设,配齐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等集中区域火灾隐患的专项治理。完善重点区域的消防资源配置,突出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能力建设,构建市、县(区)二级救援体系,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建立社区网络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机制,加强公共区域的消防监控与预警。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消防素质。
(三)实现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1.危险化学品。加强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和评估工作,构建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工作机制。县级以上政府要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规范化工企业(园区)安全管理工作,对不在规划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要逐步实施“关、停、转、迁”。定期开展城区内燃气和化学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的基本情况摸底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协调联合,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跨境安全动态监控网络。到2015年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全部建立有效、可靠的安全仪表系统或自动控制系统。存在国家首批公布重点监管的15类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企业,必须按规定完成自动化改造任务。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建设,2015年危险化学品、化学制药、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水平。
2.烟花爆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原则,控制长期零售企业数量,实现规范化经营,严禁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机制和现役特种设备安全评估体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开展压力容器与管道、管道元件、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电梯、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4.农业机械。规范农机及驾驶员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加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及驾驶员培训工作。实施拖拉机和农用挂车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加装拖拉机制动贮气泵及管路装置等技术改造。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
5.水上交通。完善旅游船只安全设施设备,规范安全标识管理。完善旅游船只水上交通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检验性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6.电力。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加强电力调度的监督管理,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加强火电、水电等发电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电力企业可靠性管理和监督机制,开展电力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和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7.民用航空。加快控管设施建设,提高飞行指挥和监控能力。完善飞行、机务、空管、机场、公安等培训机制。配置高性能的译码分析系统、事故仿真系统及失效分析设备等现代化事故调查装备。加强航空保安系统建设,建立民用机场保安监控和快速反应、应急救援系统。
(四)全面实施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
1.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岗位和监督责任体系。指导企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实施方案和评估办法。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和班组安全建设达标活动,全面推动岗位、专业和企业达标。督促企业完善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按照“管理台账化、装备现代化,指令书面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的要求,实施“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站段”、“样板学校”、“样板岗位”等示范工程。2015年,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经营,各类企业标准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制订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实施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
2.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强化源头管理,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安全核准制度。落实项目审批和监管责任。把安全设施设备标志制度拓展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贯彻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三同时”制度。依据产业政策,定期公布高危行业鼓励、推广和限制、禁止的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目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安全准入制度。
3.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申报、评估、鉴定筛选和发布制度,定期确定和发布先进适用的安全工艺、技术和准备推广目录。以高危行业为重点,优先推广应用安全检测监控、紧急避险、安全防护、特种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加强安全生产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督促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强制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4.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实施事故隐患分级监管,执行重大危险源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落实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督促企业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全员安全培训和精细化安全管理等主要任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落实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严格执行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严格企业班组安全培训考核,加强班组长能力建设。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突出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到2015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五)改善职业健康作业环境
1.加快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建设。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职业健康防治工作协调联动和重大职业危害事项通报制度。配备专业设施装备,完善作业场所检测检验手段,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职业健康监管队伍执法能力。规范职业安全健康检测、评价机构管理,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2.严格危害因素申报和许可工作。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严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2015年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督促企业优先采用职业危害防治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2015年监测率到70%以上,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3.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督促企业为职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作业环境,配备合格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强化对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员和从业人员的知识培训。严格检查整治制度,加强对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控制。
(六)建设强有力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1.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推进市、县(区)安全监管及执法机构建设,全面加强执法机构的专业人才配备和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监管基础水平。推动乡镇(街办)安全监管办事机构建设,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管委托执法,赋予有条件的乡镇(街办)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权限,并根据区域实际,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3名,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装备、有执法权限的“四有”标准。加大政府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经济总量增长逐年增加。到“十二五”末,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县(区)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乡镇(街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少于20万元。落实安监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置标准,推进市、县(区)、乡镇(街办)三级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理顺安全生产执法职责和程序,提高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水平。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并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体系。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2.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队伍。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培训费用,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培训工作。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激励机制,稳定安全监管工作队伍。严格执法资格制度,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和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按照统一法制、同一程序、同一行为、统一标识的要求,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保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3.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规定和要求,为安监部门配置适应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的应急救援指挥车辆、符合安全监管执法要求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符合事故现场安全条件及作业场所需要的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仪器、事故调查分析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和办公设备。到2015年,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装备配置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2015年各级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借助“金安工程”项目支撑,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4.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定期公布发生重特大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门户网站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政务公告公示制度,实施政务公开。到2012年建成全市(含各县区)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及电子监控平台,对全市重大危险源及高危企业实现实时监控目的,到2015年建成市、县(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库、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和重特大事故档案数据库。完成市、县(区)安监部门内网建设,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七)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健全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到2015年,市、县(区)及重点中央省属驻庆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全部建成,应急救援“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建设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评估分析、应急救援决策和应急值守管理系统,形成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预防联合处置机制,严防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
2.加快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设立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设施设备,依托市内大型企业,以矿山、危险化学品、医疗救护等应急救援骨干队伍为重点,整合已有应急资源,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实现地方、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统一调度指挥。以中石油庆阳石化公司为基地,建设服务整个陇东地区的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各新建煤矿建立矿山救护队,形成全市矿山应急救援的中坚力量。同时,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库,满足跨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求。开展应急协调指挥人员及救援队伍指战员的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3.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演练机制。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数据库。建立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构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完善应急预案演练机制,煤矿和地下非煤矿山每年组织1次停产撤人演练,其他高危行业、高层建筑和地下商场每年开展1次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预案针对性和有效性。
(八)构建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建立完善以“分责制”、“履责制”和“问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体系,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落实。
1.分责制。明确市安委会、市安委办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责任。贯彻落实省政府两个《责任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各级政府及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分解细化全市年度安全生产主要任务和目标,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2.履责制。制定全市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标准、纲要和指南,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理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三大职责,明确各自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制度的执行。
3.问责制。修订完善《庆阳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庆阳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规定》,制订《庆阳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庆阳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修订《庆阳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加强对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奖惩机制。
(九)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加强县(区)、乡镇(街办)两级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全培训,到2015年,各级政府(派出机构)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培训合格率100%。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宣传和普及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基本知识与技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保护生命、安全出行”、“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2.建设安全保障型示范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督促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向社会和政府做出公开承诺,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加强城市安全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进新农村安全村(组)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平安乡镇”、“平安校园”、“安全文明工地”等创建活动。
3.发展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与市内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采取集体采访、专题报道和热点追踪等方式,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积极推进群众性文艺活动,促进全社会安全文化建设。逐步建立“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依靠各级工会、新闻媒体、社区基层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四、重点项目
(一)化工园区安全工程建设
针对“十二五”期间全市石油化工企业及煤化工企业会大量产生的实际,因地制宜,逐步在石油、煤炭资源丰富的县区建设政府搭建平台、企业整合安全设施和应急体系的安全工程,建立园区内企业安全设施共享的联合应急机制,将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予以整合,组建联合救援队伍,分散管理,集中调度,便于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应急响应。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技术检测中心建设工程
投资3000万元,分3年实施,到2013年,建成“庆阳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技术检测中心”,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师资力量和工作人员,配齐相关设施和仪器设备,向国家申请检测检验资质。形成以政府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及外出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为主要培训内容的培训考核基地,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职业危害、劳动防护用品等的检测检验功能为主的安全检测检验基地。
(三)重大危险源及高危企业监控工程
针对我市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企业较多,重大危险源数量多、危险等级高、分布广、监控难的实际,投资200万元,分两年实施,以科技兴安为支撑,以计算机技术、远程监控和网络技术为基础,建立电子远程监控平台和重大危险源及周边环境计算机数据库,在高危区域、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备,对全市重大危险源、高危企业所处位置及周边环境用地图与文字说明相补充的形式予以反映,并实现实时监控。
(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按照分级分期的原则,各级政府每年列支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石油企业、石化企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物流设施、公路危险路段和铁路平交道口等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设施、场所进行治理。
(五)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建设工程
投资500万元,到2015年,建成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以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安全生产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设完善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铁路道口等行业动态安全监管网络系统。建设完善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快速报警系统和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
五、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间,通过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监察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将安全生产相关内容、重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总体规划、统计指标和投资计划,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规划体系,以安全生产规划协调、统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整体合力,推进安全发展。各级安监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职能,指导、协调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抓好专项监管。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指导、管理和监督责任。
(二)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全面落实省政府两个《责任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理顺安全监管与行业管理、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的职责分工,完善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协调联动机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全面实行安全生产指标控制预警、跟踪监控和年终目标(指标)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加大投入、落实防范措施。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举报机制。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推行安全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和企业负责人事故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落实行政责任追究。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要制定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政策,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要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保障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工伤保险和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制定应急救援有偿和保险经济政策。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鼓励和推动意外伤害险、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制定以庆阳市经济发展水平为标准的事故伤亡赔偿制度。企业要从工伤保险基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资金,用于事故预防、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设等预防性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建设。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核心,形成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体系。重点加快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等配套制度的研究和制订。认真落实省政府两个《责任规定》,推动各级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的《实施意见》,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等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五)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给予奖励。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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