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庆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庆市财绩〔2024〕2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度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订相关规程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驻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对全市综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任履行双重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市级矿山和危化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早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市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属在庆企业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制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危化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规划科技和信息化科,机关党委,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防火办,防汛办,防灾减灾中心,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宣传教育中心。
(三)工作人员数量。
截至2023年底共有财政供养人员64人,其中:在职人员52人,退休12人。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市应急局历年来均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安排,对各项资金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局党委建立健全了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努力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开展2023年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时,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从财务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绩效目标设定、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财务报表报送、项目支出等方面量化打分考评,全方位,多角度,客观、公正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了我局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年初对各项支出及管理情况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指标内容进行一一的评价考核打分,力争取得的一定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三、中央下拨各类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
2023年,中央下拨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0025万元(含2024年清算下达的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70万元),已使用发放9965万元,暂未支付110万元。
(一)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附件3)。
下达日期:2023年8月17日
下达文件:《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甘财资环〔2023〕59号)(市本级40万元、西峰区20万元、环县20万元、华池县30万元、正宁县30万元、宁县80万元、镇原县70万元)
绩效自评:
1.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下达资金290万元,实际完成290万元。
2.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全面提升防汛减灾水平和抢险救援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出动抢险救援力量5546人次,投入防汛抢险设备器械150台(套),处置和抢修险段工程102处;购置手电筒84个、沙袋24000个、置物架5组、发动机2台、水泵及配件13台/套、水域救援绳85根、水轮带1000米、绳索救援类设备69件/套;购置卫星电话、对讲机、场地照明灯、水域救援工具等抗洪救灾应急保障物资1520台/套;购置防汛物资铅丝网片、钢丝网兜、编织袋等30000(片、个、条、件、套)。
质量指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时效指标:资金到位及时,发放及时。
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社会效益指标:保证防汛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确保安全度汛。
4.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设定的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二)2023~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附件4)。
下达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下达文件: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甘财资环〔2023〕120号)
绩效自评:
1.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9656万元,已完成支付9656万元。
2.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9656万元用于救助105758户431347人。
3.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共救助105758户431347人(西峰区1680户6107人、庆城县15246户55849人、环县28167户122952人、华池县8605户30741人、合水县5058户19447人、正宁县4704户16730人、宁县20475户93149人、镇原县21823户86372人)。
质量指标:(1)因灾家庭成员死亡失踪或致重度伤残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其救助标准为:口粮救助每人每天1斤,救助6至8个月;衣被救助每户2至4床棉被、每人1套棉衣裤;取暖救助每户每月100元,救助4至6个月(各变量根据受灾程度、困难程度、自救能力等确定,下同);
(2) 因灾住房倒塌严损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其救助标准为:口粮救助每人每天1斤,救助3至8个月;衣被救助每户2至4床棉被、每人1套棉衣裤;取暖救助每户每月100元,救助3至5个月;
(3)因灾农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其救助标准为:口粮救助每人每天1斤,救助4至6个月。衣被、取暖可酌情安排;
(4)因灾造成其他困难户,口粮救助每人每天1斤,救助2至5个月;
(5)受灾户属两种以上受灾类型时,按照单一类型的最高救助标准计发,不叠加计算)。
时效指标:12月15日资金下达,12月29日全部发放到户。
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社会效益指标:妥善保障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已救助的105758户431347人,救助资金9656万元全部录入民生监督平台,无群众举报。
4.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设定的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三)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附件5)
下达日期:2024年1月10日
下达文件:《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资环〔2024〕1号)(庆城县100万元、合水县60万元、正宁县10万元)。
1.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下达资金共170万元,实际完成支付170万元。
2.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全面提升防汛减灾水平和抢险救援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投入机械44台(套),处置和抢修险段工程14处,购置卫星电话、对讲机、场地照明灯、水域救援工具等抗洪救灾应急保障物资1520台(套)。
质量指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时效指标:资金指标及时下达,及时完成支付。
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防汛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确保安全度汛。
4.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设定的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四、省级下拨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附件6-10)
下达日期:2022年12月23日。
下达文件:《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资环〔2022〕116号)(正宁县重点火险县专业森林消防队装备补助37万元,国家、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奖补80万元(西峰区、庆城县、华池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各5万元,合水县50万元),省煤矿电子封条建设奖补资金12万元[环县6万元,正宁县、宁县各3万元],正宁县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补助80万元,西峰区化工园区救援装备配备补助40万元)。
1.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下达资金共249万元,实际完成支付249万元。
2.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提升应急能力,加强体系建设,聚焦解决突出短板问题,不断提升全区域应急救援能力。
3.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制作普通宣传牌14个、路灯杆宣传牌62面(0.4M*1.1M)、进村宣传牌2个(1.2M*2M)、安全宣传大牌1套(3.5M*3.9M)、制作宣传展架18个(1.2m*1.8m)、宣传版面12幅(1.2m*0.8m)、城墙大字12个(0.8M*0.8M)、土墙宣传大字61个(0.8M*0.8M)、村委会路边大字8个(1M*1M)、制作制度牌6个、物资库室内制度牌3面(0.6M*0.9M)、标志牌9个、门牌4个、避难场所指示牌4个、绘制风险图1个、农户外墙刷白加喷绘77平方米。开展防火、防震、防洪、防地质灾害等演练12次、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活动19次。
质量指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时效指标:资金指标及时下达,及时完成支付。
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群众自防自救技能。
可持续影响指标:确保安全度汛。
4.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设定的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五、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部门决算情况。
2023年市级预算共安排资金1405.25万元,整体支出140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社保缴纳、日常公用支出等;项目支出573.66万元,分别是:农房保险补助资金225万元,庆阳市综合应急指挥平台运行维护费79.66万元,庆阳市综合应急指挥平台网络线路租赁费24万元,安全生产考试运行经费30万元,应急值班费及值班保障经费25万元,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及应急管理专家活动经费60万元,风险综合治理及安全隐患排查防治治理经费60万元,应急救援保障、综合演练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专项经费40万元,省级救援队伍运行维护专项经费30万元;(附件11-19)资产净值664.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656.2万元、无形资产净值7.86万元,均为自用资产;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9万元,均未超出年初预算数。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市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应急管理工作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压实安全责任,严格监管执法,狠抓风险管控,深度系统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及时有效。
安全生产方面:截至12月27日,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3起、死亡66人、受伤77人、直接经济损失161.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2%、死亡人数下降7%、受伤人数下降10.4%、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0.8%。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自然灾害方面:全市共遭受洪涝、风雹、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23次(其中:洪涝4次、风雹14次、低温冷冻4次、干旱1次),造成8个县(区)77.5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直接经济损失9.3亿元。自然灾害防范实现“零伤亡”。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时刻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坚持在思想认识上升位、责任担当上强化、监管措施上加力。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24次(市委常委会7次、市政府常务会17次)研究应急管理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市安委会5次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市安委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分析通报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二是落实“四个责任”体系。制定2023年度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督促各级各部门持续推进“四个责任”落实,市政府印发“两个监管清单”(《市级新兴空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清单》和《市级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清单》),在去年基础上,空白行业领域增加完善至23个,市级行业监管企业17类95户,对新兴空白行业安全监管“清单式明责”、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清单式定责”,推动行业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三是领导带头督查。坚持实行领导带队检查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重要阶段和节点,组织开展联合大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13次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项目施工安全、防汛安全等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调研调度,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结合开展专项整治和阶段性工作,多次带队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检查,保证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落实。四是推进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要求,开展了全市“五大体系”建设调查研究,提请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的实施意见》,市安委会配套制定了“五大体系”建设“5+2”实施方案(全面责任、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体系5个实施方案和项目、信息化建设2个支撑方案),按照“一年成体系,两年见成效,三年上水平”的要求,全力推动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五是加强分析研判。市安委办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风险形势进行研判分析,形成《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研判报告》,印发各县区安委会和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为做好风险防范应对提供参考。
(二)聚焦行动推进,排查管控隐患。紧盯涉及“路、建、矿、危、众、火、特、新”等重点领域,综合运用企业自查、专家帮查、在线监测、现场督查、执法检查等手段,扎实排查隐患问题,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是认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专项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全市累计排查隐患9685条,整改9520条,整改率98.3%,排查整改重大隐患86条。同时,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和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紧盯重点领域和在建工程,排查整改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二是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防范。为认真吸取宁夏银川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市安委办印发《庆阳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采取经营单位自查、属地全面排查、行业抽查、市级督查、市县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市县各级共出动检查人员3330人(次),检查各类燃气使用单位(居民)11527家(户),排查安全隐患2288条,关闭非法无证经营点1处,取缔关闭液化气代销点1家,组织148名从业人员参加燃气安全专题培训。三是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深刻汲取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火灾事故教训,积极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改造工作和“电子封条”建设工作,全力推动落实智能化采煤、智能化掘进、煤矿井下减人提效的工作目标,辖区内4座煤矿全部完成“电子封条”建设。扎实推进大起底大排查专项行动,组织煤矿专家成立检查指导组,聚焦井工煤矿13个方面、465项内容,开展了全覆盖式安全“体检”。四是强化危险化学安全监管。全市15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已全部完成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系统运行优良率总体达到 90.7%。督促13户重大危险源企业、2户油气储存企业开展全覆盖自查,发现整改隐患325条。五是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制定了《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监督检查企业2668户次,发现整改隐患问题8125条,立案处罚111起,罚款703.53元。监督检查企业数同比上升14.6%,立案数上升24.7%,罚款数上升28%。
(三)坚持预防为先,防范自然灾害。认真分析防灾减灾形势,在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督促各级各部门靠实责任,及时排查隐患,组织抢险救灾,较好地维护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立足汛期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中的一些短板弱项,制定出台了《庆阳市强降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庆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手册》,细化明确相关流程,厘清各环节处置要点、责任单位和应对措施,建立了行业主管部门“专业防、兼顾救”,应急管理部门“综合防、主导救”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监测预警。针对全市自然灾害频发的实际,各级气象、应急、水务、林草等部门滚动会商研判,持续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预报,组织指导群众科学防灾,及时准确上报灾情。全市共发布《应急预警信息》40期,《气象信息专报》245期、专题专报316期、预警信号1377期、《雨情快报》795期,地质灾害风险预警41期。针对隐患灾害敏感部位和薄弱环节,通过微信通知、电话访问、上门检查等方式,点对点开展巡查检查,做到了预警到村到户到人。三是排查灾害隐患。针对重点区域、隐患点段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林草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水旱灾害等方面风险隐患,共派出工作组229次591人次,排查风险隐患点1426处。编制印发《庆阳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实施方案》,推动6县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18户789人,“一对一”实施搬迁避让措施。完成2023年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工作任务,采集新建、加固工程信息5752条。四是及时抢险救灾。7月下旬我市局部发生洪涝灾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各级全力应对防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指示批示,开展紧急调度,及时安排部署,第一时间赶赴受灾县实地察看灾情险情,指导抢险救灾。启动市级防汛Ⅲ级应急响应1次、Ⅳ级应急响应2次;启动县级防汛Ⅲ级应急响应9次,Ⅳ级应急响应7次,全市各级各部门闻“汛”而动,主动出击,通力协作,出动救援机械1152台次,投入救援力量7367人,提前转移涉险群众429户1020人,抢修中断道路35条、供电线路15条,恢复供电2.7万余户,有效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推进灾害普查。完成了全市风险普查区划评估任务,争取省级风险普查应用资金80万元,在正宁县实施基层综合减灾能力提升试点项目,推动普查成果应用。庆阳市应急管理局被推荐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国先进集体”。六是开展防灾培训。组织对县乡村灾害信息员分级了业务培训,举办各类灾害信息员培训班45场次,培训部门及市县乡村灾害信息员1549人。配合省应急厅成功举办全省灾害信息员师资培训班,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和46个乡镇灾害信息员对我市救灾救助工作资料和宁县湘乐镇灾后重建工作进行了现场观摩。我市1名灾害信息员先进事迹被《中国应急管理报》关注报道。七是加大防火管控。针对森林草原防火期重点时段,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在主要路口、路段增岗设卡,利用218个防火码、283个语音提示监控系统,实时监测预警,扫码登记7828人次、车辆443辆次,切实将火源堵在山下林外。
(四)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围绕提升应急能力,加快改革进程,加大保障力度,加强体系建设,全市应急管理基础不断得到加强。一是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明确6个方面、17项具体任务措施,市应急局印发《基层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手册》,推动乡镇(街道)实现“七有”、村(社区)实现“五有”基本目标。坚持把“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作为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应急管理格局的有效抓手,组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236期,累计培训1.7万人。庆城县翟家河乡路家掌村党支部副书记、应急小分队队长、路家掌村“应急第一响应人”王盛宁,被中宣部、应急部评为“全国最美应急管理工作者”(全国共10人),是表彰中唯一一名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者,也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二是加快推进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围绕构建全市“一盘棋”应急救援体系,聚焦解决突出短板问题,按照“适度超前、高效响应、满足实战”原则,市应急局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一揽子工作方案》,构建“6+N”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即应急救援力量涵盖综合、专业、企业、基层、社会、专家6个层面,建成若干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推动建立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企业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为支撑、基层救援队伍为基础、民兵预备役力量为辅助、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不断提升全区域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快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紧紧围绕“1+64+10”预案体系建设总体框架(即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1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64个,市级保障预案10个),深入推进应急预案“六化”建设(编制体系化、文本简明化、管理智能化、执法规范化、演练实战化、力量多元化建设)。制定印发《庆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写预案简明手册和行动方案300余册,将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数据导入应急指挥平台,推广应用“预案微信小程序”,确保预案参与人员可以随时随地查预案、用预案。加强应急演练,5月10日,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庆阳和谐广场共同举办了题为“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市级地震应急预案桌面推演,通过室外桌面推演的方式,磨合了抗震救灾协调调度机制和应急处置流程,为广大市民普及了地震应急避险知识,增强了全社会地震灾害防范意识。四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应急专项资金3笔1019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笔9946万元,省级专项资金1笔249万元),比去年争取资金量增加2653万元,增长35.18%。积极开展数字招商、产业招商,联系对接省内外数字经济企业34户,数字经济发展专家5名,提请市政府与对接联系的8户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1户企业落地成立子公司(山东安辰在华池县注册成立了甘肃全利电力装备有限公司),1户企业(甘肃全利电力装备有限公司)获得华池县电力生产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备案许可,已开工建设。五是广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5月起,内蒙古鄂尔多斯、巴彦淖尔、山东淄博、海南海口、新疆哈密等多地向我市致函商讨,并派遣考察学习组到庆,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了解我市安全生产“四个责任”、安全生产咨询专家组运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及预案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共接洽来访考察学习组6个51人(次)。同时,先后与宁波、乌鲁木齐、拉萨、贵阳等11个城市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了电话交流,互相分享工作经验和资料。六是建立企业安全总监制度。为进一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市安委会制定印发《庆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一般企业必须设置安全总监,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实行安全总监制度,全市重点危化、矿山企业已全部设立安全总监。七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实行“两个纳入”(纳入全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全市《宣传工作要点》内容)。建立全国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周提示、自然灾害风险预警月提醒、市内生产安全事故“一事故一警示”制度。在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围绕“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参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答题等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专注应急管理工作氛围。加强“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组织考核13900人(次),发证11571人。
(五)忠诚担当履责,提升应急能力。努力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加强干部工作,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应急管理队伍。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按照市委和市政府党组关于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安排部署,及时组织研究,落实规定动作,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专题党课6场次,查摆梳理局班子存在的弱项短板和突出问题9个,制定整改措施18条,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清单、台账式推进职责任务,执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形势和行政执法月分析、月通报工作制,为全面掌握形势、科学谋划工作提供支撑。持续优化应急管理领域营商环境,推进落实亮牌服务、持证上岗、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群众评价、查处举报、末位问责“两型”机关创建7项措施,开展“千名干部帮千企”和企业“包抓联”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证件到期提醒服务等14条具体措施,我局被列为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榜”(第13期)予以通报表扬。三是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了《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和《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局党委班子分别确定1个正面、反面案例进行复盘剖析,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下属单位紧扣各自职能职责,共确定调查研究课题19个,各班子成员和科室赴部分县区和消防、森林消防、重点企业等单位,坚持问计于基层、问计于企业、问计于群众,紧紧围绕各自调研课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分析问题症结,共收集意见建议45条,梳理突出问题58个,提出对策建议79项。四是实施“党建+应急管理”工作模式。以“效能提升”党建融合行动为抓手,巩固提升“党建铸魂·赴汤蹈火·应急为民”党建品牌,找准党建与队伍建设、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的结合点,持续提升党建品牌内涵,推进党建与应急管理业务相融共进。加强“党建+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的推广运用,及时发布灾害预警和安全预防信息,助推基层党员干部在主动创稳过程中更好发挥作用。定期组织干部赴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准军事化训练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经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不懈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安全生产“两个监管清单”、“6+N”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研判、煤矿驻矿监督机制、企业安全总监制度、强降雨应急处置机制、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应急预案“六化”体系建设、灾害信息员和“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等工作取得了不错成效,一些创新型亮点工作多次被《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安全生产网》关注报道。
六、部门管理的市对县(区)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无对县(区)转移支付资金。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照中央、省级和市级预算等各类资金使用要求和绩效目标任务,我市2023年各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市级预算资金能够严格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使用发放,用途合理合规,审核审批手续齐全,发放程序规范,档案资料完善,各项效益指标基本实现,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达到了保障应急管理各项工作预期效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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