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二十九:甘肃东方百佳商贸有限公司宁县店占用消防车通道案例
2024年2月8日,省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驻点包抓第十组在宁县督导检查,发现甘肃东方百佳商贸有限公司宁县店后门消防通道被停放车辆占用,妨碍消防车通行。
省安委会驻点包抓第十组将该安全隐患向宁县安委办交办。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甘消〔2023〕第106号)第二部分第六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单位罚款0.64万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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