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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十五:庆城县腾达家用电器商行经营不符合 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案件

来源: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基本案情:2024年2月7日,省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第十督导组对我县进行综合督查时,现场抽查了庆城县腾达家用电器商行销售的燃气灶具,发现3台美迪火霸王燃气灶具标签上均未标注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信息、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无CCC认证标识。省安委会驻点包抓第十组将该问题隐患当场向庆城县安委办进行交办,同时要求庆城县安委办督促有关部门已发查处。按照督查要求,庆城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涉案3台燃气灶具系当事人于2021年2月从西安购进,由于供货商已停止经营,无联系方式,进货时也未索留进货票据、检验合格证明及供货方资质,直至无法追溯。当事人销售的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的规定,且包装未标注生产厂厂名厂址、3C认证标志,当事人也无法提供产品的3C认证证书,不符合规定且未经过强制性认证。

处理结果:当事人经营无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无3C认证的燃气灶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庆城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3台、没收违法所得65元以及罚款0.08万元的行政处罚。

后续整治措施:庆城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和庆城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安全问题易发、频发、多发的环节入手,按照“全面排查、无一例外”的要求,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深入的排查整治。坚持“小题大做”、眼见为实,坚持严查严管,全方位推进突出问题整治,实现有效管控风险、及时堵塞漏洞、隐患整改归零,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典型意义:有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区别在于能否自动切断燃气,它应用于千家万户,且和我们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本案中虽涉案金额不高,但当事人销售的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不符合要求,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庆城县市场监管局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守牢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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