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九:合水县新希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为认真落实省安委会驻点包抓第十组的工作要求,按照《合水县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2024年2月15日,合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合水县新希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培训场所内1楼3处应急照明灯线路未穿管保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合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合水县新希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存在安全隐患,并罚款0.2万元。
为认真落实省安委会驻点包抓第十组的工作要求,按照《合水县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2024年2月15日,合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合水县新希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培训场所内1楼3处应急照明灯线路未穿管保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合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合水县新希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存在安全隐患,并罚款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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