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八:合水县西华池镇郭证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4年3月12日,省安委会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第十组在合水县督导检查期间,得知合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摸排发现合水县西华池镇华市村翟家湾组一院落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省安委会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第十组要求合水县安委办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部门严肃查处。3月13日,合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西华池派出所立即对合水县西华池镇华市村翟家湾组村民史某某院落开展清查,经过对村民史某某进行询问,了解到郭证明承租的库房用于储存烟花爆竹,经清点各类烟花爆竹共计4370箱。经查:郭证明在庆阳市西峰区腾龙烟花销售有限公司、庆阳市盛翔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共订购4500余箱烟花爆竹,庆阳市西峰区腾龙烟花销售有限公司、庆阳市盛翔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将郭证明订购的烟花爆竹送至合水县后,郭证明将烟花爆竹储存在合水县西华池镇华市村翟家湾组史某某出租房内,少量存放于合水县西华池镇南街老车站门口烟花爆竹店内销售。
处理结果:3月14日,西华池镇派出所初查后,公安局将该线索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当事人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合水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其余烟花爆竹均于3月14日晚被合水县公安局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后续整治措施:合水县应急局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持续加大烟花爆竹行业监管力度和精准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违法储存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消除烟花爆竹引发的公共安全隐患。
典型意义:个别烟花爆竹零售店在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大量储存烟花爆竹,形成极大安全风险。合水县应急局、公安局,以案诉法,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储存行为,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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