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 典型案例曝光(第二批)
庆城县奇煌水汇洗浴中心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案
基本案情:2024年2月1日,庆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开展检查过程中,发现庆城县奇煌水汇洗浴中心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
处理结果:庆城县奇煌水汇洗浴中心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一条规定,庆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庆城县奇煌水汇洗浴中心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32万元罚款。
后续整治措施:庆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持续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和精准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查处和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
典型意义:近年来公众娱乐场所、“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频发,各类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普遍存在,庆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以案诉法,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促进了消防隐患的整改,进一步压实了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起到处罚一家,警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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