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庆阳市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庆阳市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推进确认工作汇总表
|
庆市安监发〔2018〕47号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庆阳市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
庆阳市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
确认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安监管二〔2018〕53号)要求,积极开展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夯实全市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全面提高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和事故能力,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冶金、建材等行业企业为重点,深入推进全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和安全管理,力争用四年时间,全面细致排查治理工贸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全面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能力,实现全市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纺织、商贸、烟草等八大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有效遏制工贸行业领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范围
全市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含附属污水处理系统)。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排,完善台账。各县(区)要在原摸底工作基础上,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再辨识,全面查漏补缺,切实摸清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底数,进一步完善动态安全监管台账。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各县(区)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显著位置规范悬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等制度,严禁盲目施救。
(三)加强监管,督促整改。各县(区)要切实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要求,加大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进行有限空间辨识和未建立有限空间台账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辨识,防止出现“盲区”和“死角”。对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工作步骤
2018年在巩固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冶金、建材、轻工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完成啤酒、酱腌菜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2019年重点开展有色、纺织、烟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2020年重点开展机械、商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2021年对工贸行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工作进行 “回头看”检查,查漏补缺,整改提高。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5日前)
各县(区)安监局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统筹规划,在本方案的基础上,分年度制定工作方案,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安排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并将本县(区)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方案报送至市安监局。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16日-7月31日)
各有关企业要按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确定领导机构、工作内容、工作步骤、保障措施,认真按照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有限空间自查和整改档案,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检自查自改,对标逐项落实,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必须真实有效的申报和整改。
(三)执法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
各县(区)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对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9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及《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报送至市安监局。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各县(区)认真分析总结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确定工作重点,分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治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防止问题隐患出现反复。(2019年-2021年工作阶段划分照此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每年的工作目标、整治范围、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要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狠抓落实。
(二)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各县(区)要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涉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的“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各县(区)要互相学习借鉴先进工作方法,结合工作开展实际,统筹规划,抓住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轻重缓急,科学谋划,稳扎稳打,逐步突破。技术力量不足的企业,要聘请中介机构,帮助企业开展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摸排、检查工作与日常监督执法、各类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多管齐下,不断巩固和提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联系人及电话:常 军,0934-8237036(传真),电子邮箱:644487324@qq.com。
附件: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推进确认工作汇总表
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监管台帐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