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
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
庆市安监发〔2018〕35
![]()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
|
号
各县(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甘安监管二〔2018〕41号)要求,现就推进全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正视确认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经过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个别县(区)推动工作力度不够、工作督促落实不力、以“文件贯彻文件”、未结合本县(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等问题。一是对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底数和安全管理情况掌握不清楚;二是监管人员自身业务素养、执法能力偏弱,部分监管人员对有限空间概念及监管要求知之甚少,监管能力和监管职责不相匹配;三是监督检查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仍然存在,普遍存在检查多执法少的现象,尤其是经济处罚较少或者缺失,存在执法检查不到位的问题。四是部分工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些安全管理人员、审批人员和作业人员对有限空间概念不清楚,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及其危害认识不足,作业场所辨识不准确,未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仍未建立或形同虚设,不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通风装备;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急能力有欠缺;作业场所警示标识未设置或不规范。为此,各县(区)要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确认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工作,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完善的措施办法,继续深化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摸底和检查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创新措施办法,完善基础台账,监督企业逐项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及执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等7方面措施,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落实整改,进一步扎实推动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
二、摸清企业底数,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在前一阶段对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摸排或专项检查计划,重点抓住冶金、建材、轻工等有限空间事故占比最多的行业,继续摸排、检查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掌握辖区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排查确认有限空间,建立台帐,规范管理制度,严格作业审批和管控,完善警示标志标识及应急救援设施,强化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有序推进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格监督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县(区)要加大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力度,问题突出的企业要进行通报曝光和经济处罚,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涉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的“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不落实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导致发生事故的,特别是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企业责任。对未进行有限空间辨识和报送有限空间台账的企业,要加强执法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等有关规定予以上限处罚。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县(区)要根据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再教育、再培训,认真学习宣传省局印发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及安全管理常识》手册(2017版),进一步提升基层工贸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认识。督促企业开展内部安全培训和事故警示,尤其是生产一线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切实使员工掌握有限空间作业风险、作业要求、应急处置方式方法等,严禁盲目施救。要利用微信群、QQ群、电视等各种媒体,扩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途径和范围,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防范遏制有限空间事故。市安监局将按照省安监局送教上门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县(区)安全监管人员和有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五、坚持多措并举,大力提升工作水平
各县(区)要把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与工贸行业企业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工作结合起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指导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规范悬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年内,每个县(区)要创建不少于2家示范企业,至少召开1次有限空间作业现场会,以点带面,引领带动其他企业提高防范有限空间事故水平。
六、及时报送信息,推动工作全面落实
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上报工作方案、调查摸底和执法检查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安监局于4月14日前,将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措施上报市安监局。7月15日前,将示范企业名单上报市安监局。9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及《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见附件2)以正式文件报市安监局(联系人及电话:常 军,0934-8237036,电子邮箱:644487324qq.com)。
附件: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
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推进确认工作汇总表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3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