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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1 浏览次数: 【字体:

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庆阳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

庆市安办发〔201817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庆阳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43

庆阳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甘安办发〔201819号)要求,市安委办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粉尘涉爆企业再排查、再摸底,动态掌握工贸行业存在粉尘涉爆危险企业的源头底数和安全状况;以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对照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10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执法检查;持续推进粉尘涉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狠抓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和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明确的四类10项重大事故隐患。

(二)以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为重点,推动其他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开展集中整治。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县(区)安监局监督检查、市安委办适时督查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4月)

各县(区)对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参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认真甄别涉爆粉尘企业名单,核实涉粉作业人数,特别要核清作业场所10人以上的企业底数,414日前完成《粉尘防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附件1)的统计,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同时,将《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4)印发到每户企业。

各县(区)于415日前将《粉尘防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附件1)以及梳理汇总粉尘作业场所在10人以上企业的基础情况报市委办。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

各县(区)做好专项整治的组织启动工作,督促企业按照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对安全生产状况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三)核查促改阶段(678月)

各县(区)在7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工作,核查粉尘涉爆企业的整改情况,对核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提请县(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关闭,8月份,市安委办组织开展督查。

(四)督导总结阶段(91011月)

各县(区)针对专项整治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跟踪督办,积极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争取在省安委办督导检查和省际交叉检查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基础。各县(区)要切实提高对粉尘爆炸危害性和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提高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整治工作部署到位、督促指导到位、执法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要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切实摸清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基本情况,及时完善更新安全监管台账。

(二)深化整治,严格执法。各县(区)安委办要积极协调工信、农牧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及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工作,将粉尘涉爆企业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以执法为重要手段,认真对照《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4)开展集中整治,严把检查、核查、执法、整改等关键环节,尤其要紧盯重点问题隐患的整改,及时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

(三)注重宣传,强化培训。各县(区)要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媒体宣传、事故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企业深刻认识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积极的态度开展集中整治,大力推广湿式除尘工艺、监测报警装置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市安安监局将根据省局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专项整治专题培训。

(四)突出重点,及时报送。各县(区)要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作为防范重特大事故重要工作举措纳入日程,突出整治重点,并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以下资料: 4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825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和《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附件2);11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今年粉尘涉爆企业事故情况、附件2和附件3

联系人及电话:常 军,0934-8237036(传真),电子邮箱:644487324@qq.com

附件:1.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2.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3.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4.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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