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县宇龙加油站等4座加油站行政许可颁证的通知
庆市安监发[2017]215号
关于宁县宇龙加油站等4座加油站行政许可颁证的通知
西峰区安监局,宁县安监局,环县安监局,相关企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的规定,经审查,宁县宇龙加油站等4座加油站符合颁证许可有关条件和要求,经2017年11月14日局务会议研究同意:颁发宁县宇龙加油站和环县泰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合原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庆阳石油分公司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环县秦团庄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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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宁县宇龙加油站等4座加油站取证情况 |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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