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涉氨制冷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参加涉氨制冷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庆市安监发〔2017〕115号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举办涉氨制冷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甘安监人事〔2017〕138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参加全省涉氨制冷安全管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县(区)安监局涉氨制冷监管业务人员各1人;
(二)各县(区)涉氨制冷重点企业管理人员共计1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7月16日至17日,7月15日18时前报到。培训地点: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城关区东岗镇窦家山36号)。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专家集中授课、事故案例分析、讨论交流和学员自习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督促协调,要安排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参训,保证参训人员落实到位。
(二)本次培训由省安监局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跟踪督导,承办学院负责教学实施,提供教学场地、食宿保障等。参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各项规定,按照管理要求参加培训。
各县(区)安监局将参训人员名单于7月13日11:00前报市安监局职健科。
联系人: 常军 ,联系电话: 0934-8237036(传真)
附件:1.各县(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2.参训人员培训报名回执表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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