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2012年以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8号令)的相关规定,全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各县区申报工作开展不平衡。截止2016年年底,全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完成备案的用人单位589户,申报数量与实际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相比,差距很大,大量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未申报,部分企业存在漏报、瞒报,甚至存在企业名称、接害人员、危害因素发生变更而申报项目不及时变更的现象,已经关闭取缔的企业未及时办理注销。针对上述问题,就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是安监部门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的基础保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主要目的是引导用人单位了解掌握本单位存在职业危害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的对从业人员进行防护,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便于监管部门了解掌握本辖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实现有效管控。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等不靠,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切实提高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各县区要把职业病危害申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要继续强化摸底工作,加强与工商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动员乡镇安监站力量及时掌握本辖区用人单位的数量和区域分布;二要深入用人单位指导申报,对申报的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对企业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上报,确保申报数量和质量有明显提升;三要强化工作落实,保证申报工作有人管、管到位、管到底。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各县区安监局要从接文之日起,集中利用一月时间对原申报在册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信息逐户逐项进行一次核查,查缺补漏,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今后,在申报中要严格坚持“两对比、四结合”。“两对比”即:将职业病危害申报与企业的定期监测相对比,看企业申报的危害因素与检测报告是否一致;与企业生产场所相对比,看生产工艺、原材料与申报的是否一致;“四结合”即:将职业病危害申报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相结合,对照评估标准,规范申报程序和内容,做到申报内容齐全,准确,真实;与日常执法相结合,检查企业是否建立申报档案,档案是否齐全,对未申报、申报不全、不实、瞒报漏报的依法进行处罚;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每年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是否关闭、搬迁、转产、改造等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相应档案;申报与考核指标相结合,每年将申报数量、质量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没申报、申报不合格的予以扣分。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9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