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年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6月28日印发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矿安〔2023〕61号)同时废止。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1).pdf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4年6月24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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