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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体制机制提升执法能力 加快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步伐——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之七

来源: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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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解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举措。1月21日,省委书记尹弘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讲话要求:“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加快构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从严加强监管执法”。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尹弘书记讲话要求,整合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

各市州、兰州新区和省直部门高度重视对此次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责任落实,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截至目前,省编委、司法厅、财政厅、应急厅结合改革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措施,推动改革工作全面开展,省级执法改革任务已经完成。临夏、庆阳、甘南、陇南、兰州新区、嘉峪关、兰州、张掖8个地区已先后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均明确保留了市州执法队伍、增强了县区执法力量,并在改革中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出台了各有特色的具体措施。市州执法队伍改革工作全面展开。

下一步工作中,全省各市州县区要充分认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尹弘书记讲话要求,全力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责任落实工作。

一要加快推进执法改革进程。发挥激励先进、带动后进的作用,督促尚未印发实施方案的市州,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22年度全省应急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力争上半年全面完成市县执法改革任务。

二要做好改革工作任务落实。结合例行安全检查、执法监督等工作,对改革工作进行督导,跟踪问效,推动市县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规定要求,配齐配强安全生产执法专业人员力量,将执法装备、服装、培训等工作经费纳入同级预算。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处理好执法改革和日常执法工作的关系,将执法改革与执法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人员划转、资产划拨等执法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有序衔接,执法队伍尽快整合组建到位,不出现空档期。

三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现有执法人员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鼓励参加在职学历教育、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高执法队伍专业性。对改革后划转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尽快适应工作岗位,着力提升专业行政执法人员占比,力争达到“2022年底,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应急管理在职执法人员的75%”的任务目标,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要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把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柔性执法作为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长效考核机制,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明确执法依据和执法职责,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通过集中培训、案卷评查、执法督查等方式,督促执法人员提升能力水平;将“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作为综合行政执法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增强执法检查的权威性、常态化和高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