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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家单位8名个人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全省表彰

来源:甘肃省安监局 201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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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发广大安全监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的履行安全监管职责。10月29日,省人社厅、省安委办、省安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甘人社厅发[2018]40号),其中,庆阳市有2家单位获得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1家获得“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组织单位、3名同志获得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5名同志获得“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人。

获奖名单如下: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庆阳市交警支队

合水县安监局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组织单位:

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高   军:庆阳市安监局煤炭监管科科长

韩彩艳:庆城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队长

刘   杰:华池县悦乐镇副镇长、安监站长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个人:

王怀忠:环县安监局局长

刘   峰: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天然气项目部经理

任   强:市水保局工程科科长

袁   哲:正宁县安监局协调股股长

韩丽娜: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庆阳销售分公司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