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家单位8名个人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全省表彰
来源:甘肃省安监局
201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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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发广大安全监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的履行安全监管职责。10月29日,省人社厅、省安委办、省安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甘人社厅发[2018]40号),其中,庆阳市有2家单位获得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1家获得“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组织单位、3名同志获得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5名同志获得“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人。
获奖名单如下: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庆阳市交警支队
合水县安监局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组织单位:
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高 军:庆阳市安监局煤炭监管科科长
韩彩艳:庆城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队长
刘 杰:华池县悦乐镇副镇长、安监站长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个人:
王怀忠:环县安监局局长
刘 峰: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天然气项目部经理
任 强:市水保局工程科科长
袁 哲:正宁县安监局协调股股长
韩丽娜: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庆阳销售分公司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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