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活动的通知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关于开展“我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活动的通知
庆市安办发〔2017〕27 号
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庆及市属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化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促进《意见》精神落地生根,增强安全生产工作内生动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陇东报社。
二、活动主题
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安全生产。
三、活动范围
全市干部群众及境内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员工。
四、投稿时间
2017年4月10日至6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1、征文文稿应围绕各行业领域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谈经验、找问题、提建议、论对策,旨在推进《意见》贯彻落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文章内容要求主题突出、视角独特、贴近实际,具有积极的思想性、较强的专业性及良好的操作性。文章体裁要求以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典型经验介绍、意见建议等为主,题目自拟,篇幅不限。
2、征文文稿应注明“我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字样,正文左上角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以A4文稿及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提交。
3、作者须保证文稿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和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文责自负。
六、投稿方式
1.邮局投递: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庆阳市安监局(邮编:745000);
2.传 真:0934-8237032;
3.投稿邮箱: aqyzwh@163.com;
4.联系人:孙伟华联系电话:0934-8237032。
七、评奖方式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2名,奖金500元;二等奖5名,奖金300元;三等奖8名,奖金200元;纪念奖若干名,奖金100元。活动结束后市安委办、市安监局及陇东报社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文稿进行统一评选。对优秀文稿作者给予奖励,择优在《陇东报》刊登。对于接地气、适用性和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对策建议将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推广。
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