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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

来源: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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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执法”系统典型案例报送质量,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市应急局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和方式

2024年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已办结归档的所有行政许可案卷和按普通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

主要采取各县(区)、局机关有关科室自查自评,市局对各单位报送案卷和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中随机抽取电子案卷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

 二、评查标准

案卷评查主要就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法律依据、法定时限、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评查。参照《甘肃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以下简称评查标准),实施“一卷一评”。评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凡是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能维持的案卷,视为不合格案卷;凡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依据、条件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均评定为不合格案卷。

 三、评查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4月10日—4月21日):

各县(区)、局机关有关科室对照评查标准对本单位、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逐案自查,逐卷填写《案卷评查表》,总结分析案卷自查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抽选参评案卷一并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二)‌集中评查阶段‌(4月22日—5月10日):
    由市局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牵头,对抽调案卷组织进行集中评查,并形成评查通报。

四、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案卷评查工作,结合全市“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安排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明确专人对评查范围内的所有执法案卷进行过关式自查,认真查找问题,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确保每一份案卷都经得起检验。

(二)按时报送。各单位要按照案卷评查工作安排,按期完成案卷自查评查工作,务必于4月21日前将自评报告连同参评案卷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各县(区)应急局报送2份行政许可、2份行政处罚案卷(扫描PDF版),局机关有关科室共计抽取4份行政许可、2份行政处罚案卷,“互联网+执法”系统中随机抽取电子案卷2份。

(三)总结提高。各单位要通过此次案卷评查活动,发现自身存在不足,汲取经验做法,积极探索解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执法案卷规范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

   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