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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一项(庆阳市应急管理局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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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1项(市应急局第1项)

反馈问题:庆阳市部分县(区)和部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情形。个别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过程中,习惯“穿新鞋、走老路”,没有积极主动研究解决新形势、新业态下的新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县(区)之间沟通衔接不畅、协作性差、权责关系模糊。特别是县(区)党委政府换届后,加之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个别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有所抬头,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存在敷衍应对、推诿扯皮、得过且过的情况。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双轮驱动”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整改情况:市应急局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发展问题和民生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市应急管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专题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机关党委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生态价值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庆阳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监管等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防止发生次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或扩大生态环境影响。

整改结论:现已整改完成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1项(市应急局第1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237032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人防大厦

 

 

                             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