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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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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对象
救灾条例规章本级制定的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条例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自该活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预警信息即时发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主动公开政府网站、微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全社会
政策文件防灾减灾救灾领域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重大政策预公开防灾减灾救灾领域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以及各方意见采纳情况
政策解读与关切回应防灾减灾救灾领域规范性、政策性文件配套解读、重要会议精神解读,防灾减灾救灾领域重大舆情及相关热点问题的回应
新闻发布及会议公开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新闻发布会重要访谈内容和重要会议通知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包括位置、时间、级别等
灾害预警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气象、地震等预警信息以及市县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突发灾情按灾害级别公开自然灾害情况(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林草火灾等)及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灾害处置启动和解除灾害响应情况,转移避灾、抢险救援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动态
救助审定自然灾害救助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灾害救助救灾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救援物资调拨情况,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和重建情况
财务情况防灾减灾救灾领域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年度采购情况、重大工程项目情况
建议与提案防灾减灾救灾领域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
公示公告1.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及救助对象评议结果(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2.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及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3.其他应公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