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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 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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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0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全国“两会”和省党代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安监局决定开展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3日。

二、督查范围

各县(区)安监局,重点抽查涉及砂、石等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县(区)。

三、督查重点内容

1.县(区)安监局开展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复工安排部署情况;

2.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书面报告、验收过程和县(区)安监局核准情况;

3.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复产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证照合法有效性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4.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甘肃省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填报、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情况);县(区)安监局安监微信群、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微信群建立运行情况;

5.其他有关内容。

四、督查方式

1.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执法文书和有关报表台账等资料。

2.随机抽查县(区)1-2户非煤矿山企业。

五、工作要求

1.有关县(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督查工作,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准备相关资料。

2.督查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联系人:侯睿 包有宝    联系电话:8237053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