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甘肃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甘应急〔2025〕90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甘肃矿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提高全省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省应急管理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应急管理部相关规章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原《甘肃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甘肃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甘肃省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甘肃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0月10日
(2026.1.30版,wps打开)_new.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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