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0229000/202505190222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19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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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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