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五措并举助推灾后恢复重建
正宁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庆阳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全方位精准发力,高质量压茬推进,确保受灾群众早日入住新居、实现安居。
一是定标准。根据《庆阳市“10·2”暴洪灾害农村居民基本住房重建维修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筹措方案》,正宁县印发了《正宁县2021年“10·2”暴洪灾害农村居民基本住房重建维修补助资金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使用方案》,对中央、省、市下达的4820万元救助资金按照重建户每户新建3间45平方米补助3.5762万元(其中:中央2.8万元,省级2266元,市级5496元)、维修户户均补助0.53万元(其中:中央0.28万元,省级0.25万元)的补助标准,为945户重建户、917户维修户发放补助资金3865.56万元,为664人发放应急期救助资金19.92万元,为3244人发放过渡期救助资金583.92万元,经县、乡、村三级联合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足额发放到户。
二是促进度。按照正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5月上旬全面完成重建任务时限要求,正宁县减灾委制定了《正宁县2021年因灾倒损民房重建维修情况统计表》,每半月对各乡镇完成情况调度汇总、通报进展、倒逼进度;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抽调应急、住建部门业务骨干成立2个专项督查组,集中利用3天时间对已完成的重建户逐户督查,对进展缓慢和未动工的受灾户全面动员。截止3月30日,已完成调度3次,重建户已开工401户、完成154户,维修户已开工524户、完成524户。
三是提质量。坚持“质量为本”原则,严把材料购买、基础夯填、主体构筑、门窗安装等质量关口,执行住建部门“上下圈梁、砂浆砌墙”的房屋建设结构和质量安全标准,根据群众意愿确定具备工程建设资质的施工企业和持有农宅建设证书的农村工匠规范施工,严禁使用水泥椽、彩钢板等偷工减料行为,杜绝“黑心”工程、“豆腐渣”工程,确保受灾群众房屋建的省心、住的放心。
四是保安全。树牢“安全第一”理念,按照“符合乡村规划要求,避开灾害多发地段,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总体思路,高度关注异地重建户房屋选址,特别是对原址不安全或地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重建户,要求乡镇根据群众实际情况重新选址;对已开工的925户重建户和维修户,要求与施工队签订《房屋建设安全协议》,并督促施工企业购买临时用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确保选址安全和施工安全。
五是严管理。立足“一户一档”实际,正宁县建立《正宁县2021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数据库》11个(其中:县级1个,乡镇10个),印发《正宁灾区倒塌/严重损坏农村居民住房重建档案》和《正宁灾区一般损坏农村居民住房维修档案》2类5586份,收集完善受灾群众重建和维修全过程资料712户;督查过程中,现场确认《正宁县2021年因灾倒损民房重建完成户督查表》105份,如实反馈乡镇和群众突出问题365条,实行跟踪督办销号,要求验收前全部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整改97条,剩余268条正在督促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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