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实行安全生产有关证件(表)邮寄服务的公告
公 告
2018年第3号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实行
安全生产有关证件(表)邮寄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庆阳市安监局决定自2018年3月份开始,实行安全生产有关证件(表)邮寄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邮寄服务范围
实行邮寄服务的安全生产有关证件(表)是指申请人(单位)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安监局窗口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办结文书,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等。
二、邮寄服务费用
安全生产有关证件(表)邮寄服务以自愿选择为原则,邮寄费用由庆阳市安监局承担。
三、邮寄服务流程
(一)申请人自愿委托。有安全生产有关证件(表)邮寄业务需求的申请人,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的,在办理页面“备注”栏备注邮寄送达;通过政务大厅提交资料的,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安监局窗口填写《安全生产有关证件(表)邮寄委托书》。
(二)证照邮寄办理。市安监局在承诺期限内,按期办结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结当日完成证件(表)邮寄,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申请人物流单号。
(三)申请人查收。申请人根据物流单号,及时查收安全生产有关证件(表)。
联系电话:0934-8855207、8237032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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