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庆阳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庆市安委发〔2015〕11号),现将2017年第二期安全生产诚信“红榜”予以公告。
2017年第二期安全生产诚信“红榜”名单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
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庆阳石油分公司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输油处
6、庆阳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7、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庆阳机场公司
8、华池县南梁革命纪念馆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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