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7年第2号)
公 告
2017年第2号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考评,庆阳市明珠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为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庆阳明基置业有限公司环县稍沟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2家企业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现予公告。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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