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应急局:
为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应急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按普通程序办结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采取各县(区)应急局自查选优上报和市应急局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甘肃省安全生产执法手册》为标准开展评查。
二、总体评价
此次案卷评查参评案卷整体质量较好,各县(区)报送案卷共16件,合格率100%。各县(区)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凡重大执法决定均按要求进行了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在办案程序、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及案卷质量方面均有所提升,特别是合水县、镇原县、庆城县应急局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明显提高。另外,评查中也发现了一些案卷制作中共性问题亟需改正,执法人员综合运用、准确适用不同位阶法律规范的能力亟需提升。
三、存在问题
(一)基础部分方面。个别案卷被处罚主体不明确,执法文书中前后当事人不一致,有委托代理人的案卷中无当事人授权委托书。个别案卷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同一时间段,时间关系缺少合理性。多数案卷未对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复印件进行附卷。
(二)调查取证方面。多数案卷虽制作了《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告》文书,但未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个别案卷中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起止时间、处罚裁量标准情况未做详细记载或记载不清,在调查取证中对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等情况记载不清。个别案卷引用违法行为涉及法律法规未明确条、款、项、目或者款、项、目引用错误。
(三)证据固定方面。个别案卷书面证据为复印件的、当事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为复印件的,未注明核对原件情况,没有当事人、提供人、采集人签章。个别案卷证据为影像资料的,缺少制作方法、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情况说明。个别案卷询问笔录制作不规范,未记录当事人知晓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的内容。部分案卷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不规范,未能客观、准确、全面反映现场情况。
(四)审查决定方面。个别案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准确告知复议机关、未明确告知缴款账户或账户查询方式。个别案卷《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法律依据引用错误或缺失,申请听证截止期限错误。个别案卷虽进行了集体讨论却未制作集体讨论记录。
(五)送达规范方面。个别案卷《送达回执》未填写送达文书的名称,送达人未签字。个别受送达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收的案卷,《送达回执》中未注明代收人的身份及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六)立案归档方面。部分案卷装订顺序混乱、缺少逻辑性,目录填写信息不全、页码用铅笔编写,甚至个别案卷缺失首页、目录、页码、备考表等材料。
四、整改建议
(一)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把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以此次案卷评查为契机,认真对照标准规范,仔细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围绕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违法隐患环节举一反三。
(二)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各县(区)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集体讨论、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科学界定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流程,防止因程序违法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影响政府公信力。
(三)强化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各县(区)要切实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对业务、法制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行政执法业务能力,以及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四)严格管理,规范案卷归档。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能体现整个行政执法过程的历史记录,在行政争议中起着重要的证明作用。各县(区)要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做到一案一卷,材料完整,规格统一。
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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