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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的公告(庆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告 2023年 第12号)

来源: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5-17 16:47:19 浏览次数: 【字体:

庆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聘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的公告

庆阳市第一届应急管理专家聘任已经到期。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庆阳市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特长的在职或退休的具备专家选聘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选聘类别

此次选聘的专家按行业领域划分为矿山类(含地质类)、石油天然气类、危险化学品类(含燃气)、烟花爆竹及爆破类、安全生产综合类(含综合监管、道路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特种设备、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矿商贸类、防灾减灾类、防汛抗旱类、森林草原防灭火类(含消防)、地震地质灾害类、应急救援类(含应急预案)、应急宣传教育类、应急科技信息类等13个类别。

三、选聘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正派,公正廉洁自律,热爱应急管理事业;

2. 熟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

3. 具备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与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管理、技术、科研、教学等工作经历累计10年及以上;

4. 具有应急管理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等执业资质,实践经验丰富;

5. 具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

7. 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 现工作岗位能有一定时间参与专家工作。

专业技术特别娴熟、业务能力特别突出、实践经验特别丰富的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以及具有丰富的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及处置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专家待遇

执行《庆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庆市应急发〔2023〕44号)相关规定,登陆庆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查询。

五、选聘流程

(一)个人申请

具备专家选聘条件的人员,登录庆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搜索“庆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告(2023年 第12号)”,下载并填写《庆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审批

庆阳市应急管理局收集汇总申报资料,业务科室进行条件审查,符合条件的提请庆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后,在庆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庆阳市应急管理局正式发文聘任并颁发聘书。

六、具体要求

(一)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结束。

(二)申报资料

1.《庆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证明扫描件;

4.技术职称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5.证明学术及获奖情况的相关资料扫描件(非必须);

6.10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以上资料均通过网上申报,统一为pdf格式,发到指定邮箱(yjzhzx613@163.com),资料涉及的照片、文字、印章、签名等应清晰;提交的证明资料应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选聘资格。

联系人:鱼国波 李小菊  联系电话:0934-8855302

附件:庆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