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告(2021年 第26号)
公 告
2021年 第 26 号
为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和《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责任的通知》(甘应急矿山〔2021〕99号)要求,现将庆阳市辖区煤矿监管主体、联系包保及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庆阳市辖区煤矿监管主体、联系包保和责任人情况表
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2日

公 告
2021年 第 26 号
为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和《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责任的通知》(甘应急矿山〔2021〕99号)要求,现将庆阳市辖区煤矿监管主体、联系包保及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庆阳市辖区煤矿监管主体、联系包保和责任人情况表
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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