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应急局开展第一季度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宣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3月4日至15日,市应急局组织煤矿安全专家开展了全市煤矿企业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并逐矿宣贯《硬措施》等文件。
检查组先后对核桃峪煤矿、新庄煤矿、刘园子煤矿、环县甜水堡二号井等4座煤矿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听取汇报、井下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煤矿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隐患排查方面存在的盲区进行问诊把脉,共检查发现隐患问题131条,提出建议34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检查组要求,各煤矿要扎实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矿井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要把国家、省、市“三年行动”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要不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持续提升矿井安全管理和灾害治理能力,深刻认识当前矿山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入开展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针对本次检查出的隐患问题,举一反三进行研判分析,查找不足,追根溯源,切实把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源上防范事故发生。要加大重大灾害治理力度。各矿山企业要查清矿井隐蔽致灾因素,实施重大灾害分区管理、超前治理,从人员配置、机构建设、资金投入、素质提升、技术保障、措施落实等多方面入手,切实提升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有效管控重大风险,根治重大事故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煤矿要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等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煤矿职工,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熟知各类避灾路线和自救逃生方法,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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