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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三举措”积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来源: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01 13:13:5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庆阳市遭受风雹、洪涝、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导致部分乡镇农作物和农房受损,给受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同程度影响。为全面做好全市冬春救助工作,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群众手中,庆阳市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三措并举,迅速开启冬春临时困难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一、摸清底数。全国、全省冬春救助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庆阳市认真领会新精神、新要求,分析形势,健全制度,严格标准,精准救助,制定方案,完善措施,市应急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就如何开展冬令春荒期间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10月中旬,各县区深入各乡镇(街道)、各村(组)和受灾群众家中,全面摸排生活困难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和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建立健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台账》,已于2022115日将需救助台账通过《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逐级上报至应急部、财政部。

二、精准实施。庆阳市市县乡村四级坚持自下而上、程序规范、全面深入、应统尽统公开、公平、公正调查统计原则,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救助程序,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加大对重灾县、原深度贫困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力度,突出重点,应救尽救,共确定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对象31.12万人,确保救助取得实效。

三、迅速发放。1227日,甘肃省应急厅、甘肃省财政厅紧急下拨庆阳市中央和省级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621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和帮助全市受灾县区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下达后,市县应急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积极对接,及时下发《关于规范2022~2023年度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管理的通知》,各县区已根据各受灾乡镇冬春救助摸底情况,结合救助款物总量、受灾困难程度、需救助对象等因素,全面启动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发放模式。截止1230日,全市8个县区全部将救助资金指标分配至受灾乡镇(街道),其中:西峰区已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华池县、环县、合水县、正宁县已完成“户报、村评、乡审”正在进行“县定”程序,预计于202315日前通过县财政“阳光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一卡通方式统一发放至受灾群众手中;镇原县、宁县、庆城县正在进行“户报、村评、乡审”程序,预计于202315日前完成“县定”程序,110日前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全市各县区预计于115日前完成纠错核查将救助资金发放信息录入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接受群众监督。

下一步,市减灾办将加强对全市冬春临时困难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派出工作组,重点对受灾县区履职尽责、政策落实、资金管理、核查处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省市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资金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惩处问责,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全市受灾群众真实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