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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减灾办对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开展专项督查

来源: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3-30 09:25: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拖延发放、滞留、使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3月下旬,市减灾办组织市应急局、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查组,对8县(区)和市交通、水务、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主要针对2020年以来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各类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有哪些”“是多少”“干什么”“在哪里”“何时使用”等情况,重点检查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程序是否规范、用途是否准确、标准是否合理、发放是否及时等问题,随机抽查农户了解救灾资金拨付到位和受灾群众救助落实情况。

 督查组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和规范使用,督促资金及时拨付,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人民群众基本利益。认识要再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资金使用事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加快进度、合规合法,确保各类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及时足额规范下拨使用,确保灾后恢复重建维修、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灾害临时隐患治理和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汲取查漏补缺改进等工作有序开展。工作要再推进。进一步规范各类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台账,确保灾害救助资金到户到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其他防灾减灾救灾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民生项目的科学规划,确保项目建设要整体谋划、统筹推进。 配合要再积极。各级减灾办要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用途,财政、应急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制度措施,不得将资金用于与防灾减灾救灾无关事项的支出,严禁挤占、滞留、挪用,绝不允许虚报冒领及资金分配不合规等行为,确保专款专用、依法依规使用。整改要再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台账,一项一项抓促落实;同时以督查为契机,认真对照自查各类资金管理使用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查出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使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发挥更好的民生民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