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安委办对全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月5日至1月12日,按照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安委办抽调市应急、公安、交通、市场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4个专项督导检查组,深入8县区对全市6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111户零售店开展安全大检查。
督导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责令整改等方式,重点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人员持证、风险分级管控、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视频监控、安全教育培训、产品堆放流向登记、消防安全设施、应急预案及演练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企业开展自查情况和县区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检查情况及节前安排部署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或问题,按照“双重交办、双重督办”的原则,督促县区安委办责令相关部门和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确保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闭环”管理。

督查检查组要求:春节将至,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旺季、运输、燃放极易引发事故,各级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靠实责任,强化担当,传导压力,严格管控,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一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批发企业(零售店)要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回头看”,严把进货、批发、销售、燃放关,严格流向登记,严禁“三无”产品和不达标产品流入市场。要建立责任和隐患清单,逐一落实整改。同时,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备齐救援物资,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应急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对所有批发企业(零售店)逐企业逐门店进行安全检查,要严格落实零售店行政许可制度,不得降低标准或放任自流,不符合安全条件一律不得许可,无证经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安机关从严查处违法燃放行为,严格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查非法违法运输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从严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强化客运站安全管理,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加强违禁、超标、假冒产品源头追溯,依法查处烟花爆竹质量违法行为。三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各县区要集中开展批发企业(零售店)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利用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飞播安全燃放常识,采取编发短信,张贴标语,在乡镇街道广泛宣传安全燃放常识,及时引导广大群众掌握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四要充分发挥安委办作用。各县区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指导、协调、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同时,要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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