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书记贠建民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 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通知精神
10月16日,市委书记贠建民主持召开四届市委常委会第44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精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研究提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一系列措施。特别是今年4月出台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化、制度化,既是一份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也是工作要求和工作指南,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要着力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把握《规定》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做到“三个纳入”,及时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完善巡查考核、奖惩约谈等配套制度,确保《规定》落地见效。要压实靠牢各方责任。要抓住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层层压实地方党政、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四个责任”,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筑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最后一道防线,进一步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整体水平。要强化风险排查治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本区域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巡查和督查,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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