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安委办紧急部署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等中央其他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宁夏银川烧烤店 “6• 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坚决落实《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安办发电〔2023〕35号)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22日,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当前安全防范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银川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上来,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深入推进落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迅速动员部署,扎实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宁夏银川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为警示,举一反三,针对当前燃气安全季节规律特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立即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一是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查沿街商户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情况;以沿街商户、餐饮场所、夜市夜店、事业单位、企业、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情况,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胶管是否更换为长寿命连接管情况,及“三类用户”(居民住宅、商业和工业企业)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等情况;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二是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对照《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庆市安委发〔2021〕9号)的责任分工,切实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住建部门要牵头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燃气企业供应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燃气领域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务部门要督促餐饮商户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用气措施。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用气责任 建立完善安全用气责任制、用气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实施气瓶充装许可,严厉打击充装未登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燃气燃烧器具、软管、阀门、减压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产品的监管,并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名单。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从事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开展排查整治,排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持证情况。三是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安全执法,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切实做到对安全隐患和隐患不整改“零容忍”,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零容忍”。
三、强化警示宣传,不断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手册和录制播放家庭、餐饮企业规范使用燃气视频、动画等举措,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燃气设施,增强抵制不合格软管、灶具、阀门等燃气用具的能力,从思想上提升用气安全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杜绝侥幸心理。二是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集中开展提示性、普及性消防和燃气常识宣传,推动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社会网格物业管理单位等人员开展“上门入户”式的安全宣传,提醒广大经营业主和居民群众注意燃气和消防安全,以常态化、叠加性地宣传潜移默化提升群众安全意识。三是指导燃气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燃气末端用户开展入户安全宣传,重点突出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重要性和强制性,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拒绝使用和甄别不合格软管、灶具、阀门等燃气用具,从源头上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同时要公开曝光整治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形成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四、紧盯重点领域,统筹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部署要求和批示精神,紧密结合持续开展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统筹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工贸、文旅、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落实调度通报、督导检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措施,及时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将专项行动作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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