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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型应急管理体系 提升灾害事故防范处置能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4 21:04:14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庆阳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重点任务,不断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狠抓落实,有效推动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增强了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坚持党政同责,拧紧应急管理责任链条。高位推动,不断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作为全市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必修课”,市、县(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均由常委副职分管。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常委会、常务会,研究加强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发展,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纳入述职考核、巡视内容,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明晰职责,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等制度,制定了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传导机制。细化安排,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安委会等协调议事机构全体会议,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传导工作责任,细化安排重点任务。      

 二、建设“六大体系”,筑牢风险防御化解屏障。制定印发了《庆阳市新型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6个专项《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六大体系”。专业化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实施了庆阳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研究,形成6个方面的报告及标准规范62套,实现了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科学化的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制定《庆阳市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深入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其中,煤矿企业全面完成了以“一提双优”(提升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优化生产系统、优化通风系统)为核心的“硬件”建设和以“五位一体”(自主安全管理、综合素质提升、标准化作业、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的“软件”建设。标准化的事故灾害防护设施体系。制定《庆阳市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九大工程” (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全民防灾减灾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工程、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2020年以来,有关职能部门共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项目1743个,累计投入资金28.35亿元。实战化的应急指挥体系。市县乡三级应急管理机构全面设立,“三委四部”全面调整,形成了应对各灾种、覆盖各环节、协调各方面的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扩展完善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功能,建成了气象、地质灾害、山洪灾害、防火、地震等5个方面监测预警系统。按照“能编尽编、应修尽修”的原则,建立了“点、线、面”相结合的应急预案体系。专兼结合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目前,全市各类应急抢险队伍共356支1.6万余人。建成应急物资储备库10个,储存应急物资13类3万多件,今年,又购置补充了450万元应急物资设备。全民性的事故灾害防范教育体系。构建了专栏宣传、固定宣传、滚动宣传、“互联网+宣传”的“四位一体”全民宣传体系。将应急管理内容纳入市县两级党校主体班次授课计划、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新闻宣传、普法宣传内容。2020年以来,市级层面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题培训4次。建成了2个省级安全生产实操培训考试示范基地,在环县、华池县、正宁县设置安全生产理论考试点,持续强化安全培训监管,全面提升社会培训质量。      

 三、推进综合治理,守好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市政府把“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列为2021年“十大行动”的重要内容,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联络员制度,印发6项制度4套表格,推进专业化、常态化排查和“政府+专家+企业”三方协查管理模式,定期动态更新、汇总上报隐患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截至目前,累计排查整改隐患15504项,制定制度措施84项。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2020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农村住房、 “五小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等系列活动,严格落实“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制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同时向企业和属地监管部门交办,同时督办企业整改和属地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持续开展暗访督查。市政府制定《2021年暗访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将安全生产领域纳入暗访督查重要内容。按照“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表”的方式,市级领导督办,分类处置、跟进整改。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2019年以来发生的5起生产安全事故共追究责任单位28家,责任人员75人,行政处罚354万元,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单位4家,吊销和降低相关资质单位2家。      

 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有效。去年,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30起、死亡83人、受伤142人、直接经济损失663.27万元,同比2019年分别下降20.3%、10.8%、9.6%、和32.7%。今年1-5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8起、死亡24人、受伤34人、直接经济损失438万元,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3%、44.3%,死亡人数同比持平。2020年我市先后遭受洪涝、风雹、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24次。今年以来,全市先后遭受地质、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9次。灾害前,全市上下都能按照既定方案排查隐患、消减风险,灾害后,都能按照既定预案,抢险救灾,较好地维护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降低了灾害损失,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