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划调整确认及清查对象统计安排部署视频会议
2021年3月19日,庆阳市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划调整确认及清查对象统计工作安排部署视频会议,会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姚周俊同志主持,市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科室及相关人员共52人参加会议。各县(区)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普查办工作人员在县(区)政府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与减灾救灾科科长、市普查办副主任李艳丽同志宣读了庆阳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庆阳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划调整确认和清查对象统计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对有关要求进行了解释说明。

会议强调,区划调整确认由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统计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积极配合,对全市所有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区划调整逐级逐地点位确认。区划必须是民政部门最新区划结果,村级界线必须是自然资源部门最新变更成果;清查对象统计由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按照《庆阳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庆市灾险普发〔2021〕1号)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各自领域清查对象统计工作。以上两项普查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各部门单位一要高度重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未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进行责任追究。二要履职尽责。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在地统计”作用,各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职责作用,及时成立普查机构,确定专人承办本项工作,制定行业和县区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按时报送市普查办备案。三要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做好与上级部门衔接,争取上级部门技术、业务和经费支持;同级部门之间要做好协作配合,市普查办要指导好全市普查工作。四要高效落实。要明确时间节点,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要规范开展普查工作,保证各项指标数据准确、符合逻辑。五要有效保障。及时抽调人员,多渠道积极争取经费支持,提供必要设备保障。六要迅速启动。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各种宣传渠道做好宣传;做好培训,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向试点县学习;要及时启动全市普查工作,对现有普查资料做好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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